学生科职责主要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、安全稳定与保密工作、学籍学历、学生日常事务管理、武装部工作等。具体工作如下:
一、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教育,基础文明养成教育。主要包括:
1.负责各类奖学金(国家、校内、校外专项奖学金)的评选、审核、发放工作。负责诚信数据统计,典型学生事迹的宣传。
2.负责全校贫困学生的认定、建档、报送工作。
3.负责各类助学金(国家助学金)的评选、审核、报送、发放工作。
4.负责国家助学贷款(生源地)的资格审查、确认、后续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。
5.负责学生各类临时性困难补助、审批、发放工作,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。
6.负责学生减免学费的审批、发放工作。
7.负责学生医疗保险理赔工作。
8.负责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、检查、汇总工作。
9.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台账汇总,日常事务的安排、督办及协调。
10.负责学生工作会议记录、纪要、大事记和收发文及文件档案管理。
11.负责学生会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。
12.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,为学生营造干净、舒适、文明的休息环境。
13. 负责教室管理工作,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。
14.做好学生就业、创业工作。
15.做好早操、早读工作。
1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辅导员队伍建设、学生安全稳定工作。主要包括:
1.及时掌握全院学生思想动态,起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、方案、总结,协调校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各环节,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指导、检查和考核各班级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。
2.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,行为规范教育工作,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,负责对违纪学生的教育、处分、申诉工作。
3.负责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,围绕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生离校教育、宗教教育等,开展加强学风、班风建设,对各班级学生工作督促、检查、协调和考核工作。
4.时刻关注学生思想动态,发现隐患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5.负责组织协调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拔、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6.负责省市校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、表彰工作。
7. 负责对学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,负责网站的稿件选送工作。
8.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、信访、舆情信息、保密等工作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。主要包括:
1.制定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.协助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,开展日常心理咨询活动,组织心理辅导活动。
3.组织开展全校新生心理健康普查,建立并适时更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档案,定期分类整理、报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,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提供帮助。
4.定期对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。
5.每年积极参加学生心理健康节,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系列讲座;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活动。
6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籍学历管理相关工作。主要包括:
1.负责学籍学历注册工作(在学信网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、在校生学年注册、毕业生学历注册)。
2.负责学籍学历变更(休、转、退、复、保)、数据维护工作(增、删、变、补)。
3.负责学生档案管理移交工作(新生档案收取、在校生档案查询、毕业生档案发放、遗留档案转递等)。
4.办理学生各类证件(学生证、毕业证、结业证等)、证明(在籍、毕业、退学等)、火车票优惠卡等工作。
5.负责学生基本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,负责我院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。
6.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、学生个人信息保密等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负责武装部工作。主要包括:
1.协助学生处组织新生军事训练。制订进行军事训练的有关规定和制度。完成军事训练的考核和总结。
2.根据《兵役法》规定和上级要求,负责对我校“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”的登记工作。
3.配合学校武装部做好学生的征兵动员、政审、体检工作。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、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。
4.根据国家《兵役法》、《国防法》、《国防教育法》的规定和要求,在大学生中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,提高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